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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级家庭指导师证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需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背景。
4、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道德品质。
工作经验
1、具有3年以上家庭教育经验,熟悉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对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和成长有深刻认识。
3、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家庭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培训要求
1、参加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高级家庭指导师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参加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高级家庭指导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3、参加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高级家庭指导师继续教育,提升个人专业素养。
报名材料
1、填写《抚州高级家庭指导师证报考申请表》。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4、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5、提供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6、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7、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家庭教育理论知识。
2、家庭教育实践技能。
3、家庭教育案例分析。
4、家庭教育政策法规。
考试形式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家庭教育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实践技能和沟通能力。
证书发放
1、考试合格后,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抚州高级家庭指导师证》。
2、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进行继续教育,方可延期。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应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相关部门通知。
3、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者应妥善保管《抚州高级家庭指导师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