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证书等级划分标准是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管理公共营养师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该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对公共营养师的职业能力进行认定,以保障公众健康和营养指导的专业性与准确性,下面是公共营养师证书等级划分的标准:
1、初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 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营养基础知识、膳食指南、食品卫生与安全等;
- 营养评估与监测技术;
- 营养干预方案设计;
- 常见疾病营养治疗原则及方法。
2、中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 经过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营养与健康关系、特殊人群营养需求、营养教育与传播;
- 营养干预计划制定与实施;
- 营养咨询与服务技巧;
- 食品安全与营养法规。
3、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4年;
- 经过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营养与健康促进、营养与疾病预防、营养与老年病防治;
- 营养与康复医学、营养与运动医学;
- 营养与心理健康、营养与文化教育;
- 营养与环境保护、营养与国际交流。
4、注册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 经过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营养与健康促进、营养与疾病预防、营养与老年病防治;
- 营养与康复医学、营养与运动医学;
- 营养与心理健康、营养与文化教育;
- 营养与环境保护、营养与国际交流。
5、国家级注册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 经过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营养与健康促进、营养与疾病预防、营养与老年病防治;
- 营养与康复医学、营养与运动医学;
- 营养与心理健康、营养与文化教育;
- 营养与环境保护、营养与国际交流。
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文件,公共营养师证书等级划分标准的具体规定,在实际申报过程中,考生需要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通过官方组织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